辦理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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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的辦理目的?本方案辦理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藉由與天使投資人共同投資,提供新創企業創立初期所需的營運資金、投資後的諮詢輔導及資源鏈結。
方案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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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方案是投資還是補助計畫?本方案全名為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』,主要辦理新創事業或天使投資人提出投資申請,因此是投資型計畫。
102年開辦且於107年結束受理申請的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』則屬補助型計畫,與本方案性質不同,申請流程、審議方式與資金核撥方式皆不同。 -
如果成功獲得天使投資方案投資,需要辦理經費核銷嗎?本方案是投資型計畫,故資金會一次核撥予新創事業,國發基金同時會持有貴公司股權,被投資事業不需要辦理核銷;惟須配合本方案投資後管理需求,提供貴公司每季財務資訊、營運概況資料,並配合辦理投資後訪視。
投資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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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投資方案的投資額度是多少?依據本方案第6條,本方案對同一事業投資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2,000萬元為原則。因此,不論投資申請者提出的募資金額高低,本方案對於同一投資案的總投資金額最高為新臺幣2,0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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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投資方案對同一事業的投資金額不超過2,000萬元,是指當次申請上限?還是累計投資金額上限?本方案對同一事業的投資金額不超過2,000萬元係指累計投資金額上限。若新創事業申請投資首次的投資金額就達到新臺幣2,000萬元,本方案後續無法再投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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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投資方案的最高投資金額是新臺幣2,000萬元,共同搭配投資的天使投資人也只能投資相同金額嗎?依據本方案第6條的規範,僅限定本方案對同一事業的投資上限,未限制共同搭配投資的天使投資人對於同一事業的投資金額,因此天使投資人的投資金額可高/低於本方案。
持股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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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投資方案有寫到官股,請問官股的認定標準及持股比例?所謂官股係指國發基金、其他政府機構及政府出資成立或投資之機構等(如科技部科發基金、經濟部體系、文化部或國立大學相關投資基金等)對於同一事業的所持股權。
依據本方案第6條,本方案加計其他相關單位之官股比率占被投資事業股權比率應低於50%。
方案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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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可以提出投資申請?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。
若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,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。 -
我想申請,怎麼提出?要提供哪些文件?有意申請者,可至本方案官網下載專區,內有本方案各項資訊及申請須知(含申請表暨聲明書、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格式、天使投資人評估報告格式)等資料可供下載。
申請人應提供投資申請表,並依據身分別同時檢附營運計畫書、投資評估報告、聲明書及其他佐證文件,向本方案執行機構提出投資申請。 -
天使投資方案是否有與代辦公司合作?申請時透過代辦公司是否較容易通過審議嗎?本方案為免費申請,從未委託任一民間業者收費代寫計畫書或代辦送件服務,請勿相信有特殊關係或管道等不實說法,若有任何問題,請直接向本方案辦公室洽詢,請電(02)2546-5336。
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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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對象有資格限制嗎?會限定只投資特定的產業嗎?本方案的投資對象資格主要規範如下:
- 不限產業別。
- 於我國登記設立之新創事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我國之境外新創事業。
- 投資對象以新設或增資擴展者為限。
- 新創事業成立時間未超過3年。
- 新創事業申請當時的實收資本額未超過新臺幣8,000萬元或當輪的實際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,000萬元。
上述第4點及第5點申請原則,如經本方案投資評估審議會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申請資格 – 設立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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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天使投資為何要限定成立3年內之事業?所謂新創事業就是指新創立、草創期的公司,非常需要資金挹注以穩定公司初期營運,但是這類公司多數因為設立時間不長、經營成績還不夠亮眼,所以較難吸引投資人的青睞。因此,本方案第4條將新創事業的成立年限設定在3年內,期望能藉由天使投資人共同投資,引導資金挹注在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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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成立已經快滿3年了,要怎麼判斷我在申請方案投資的時候符合資格?本方案係以投資申請案進入投資評估審議會時未滿3年作為判斷新創事業是否符合申請資格,因此會建議新創事業可先自行預估,提出申請後的2至3個月後公司成立時間是否還未滿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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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成立已滿3年,但近期調整公司經營型態或從事全新業務,且已經辦理公司營業項目變更登記,是否仍可申請?本方案是以新設3年內的企業為主要投資對象,若僅是變更改營業內容或從事全新業務,但成立時間確定已經超過3年的公司,經本方案投資評估審議會同意者,才不受此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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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在籌備成立公司,這樣可以提出申請嗎?如果是創業團隊正處於公司設立階段或已經設有公司籌備處,如能在本方案申請文件中給予明確的公司設立時程及預期股權結構,亦可提出投資申請。惟此類申請案若經投資評估審議會決議投資,本方案資金會在公司正式成立後才核撥投資款。
申請資格 – 設立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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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註冊在境外,可以提出申請嗎?要怎麼判斷主要營運活動在國內?註冊在境外的企業若要提出本方案投資申請,必須符合本方案凡是符合本投資對象資格規範,且主要營運團隊都在國內(在國內設有營運據點者),則可向本方案提出投資申請。本方案執行單位於收到境外企業申請資料後,將安排營運據點實地拜訪。
天使投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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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投公會擔任創業天使投資方案執行機構是否會特別嘉惠該會會員?本會秉持公正辦理原則,無論共同搭配投資的天使投資人是否為本會會員,都要提供投資人評估報告、完成天使投資人/機構實地拜訪,並據此完成天使投資人評故檢核相關文件。同時,申請資料將完整並據實呈現於投資評估審議會,由審議委員決斷是否具備天使投資人應備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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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投資人的資格或條件?依據本方案第5條規定,本方案的天使投資人係指至少能提供1名業師輔導被投資事業之下列機構、組織或其成員:
- 天使投資基金
- 創業投資事業
- 天使投資組織
- 天使投資俱樂部成員
- 加速器或育成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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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申請創業天使投資方案還需要有天使投資人共同搭配投資?考量到企業初創時期除了需要營運資金,更需要的是多元的資源串接,並在企業經營各方面有所疑慮時,能夠隨時徵詢專業人士的意見。因此本方案特規劃與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,以此借重天使投資人於產業或其他方面之經驗,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與網絡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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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新創事業申請搭配投資的天使投資人有多位同時參與增資,是否皆須符合方案第9條與第10條的條件?不管與本方案共同搭配投資的天使投資人是機構或個人,或是多位天使投資人同時與本方案共同搭配投資,都需要配合遵循本方案第9條及第10條的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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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未來主要市場在中國,現在增資的預期股東可以納入中資背景的天使投資人嗎?依據本方案第2點,本方案係由國發基金匡列新臺幣10億元辦理,屬政府投資一環,因此不宜與中資同時成為新創事業的股東。若新創事業先獲得本方案投資,後續規劃導入中資,屆時將會建議新創事業或天使投資人依循本方案第9條及第10條規定辦理。
作業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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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提出投資申請到最後撥款的作業時間大概多久?若貴公司提出的投資申請資料完備,後續正常作業流程包含向本方案提出投資申請、新創事業及天使投資人實地拜訪、召開投資評估審議會、決議投資且貴公司同意接受投資條件、信託銀行與貴公司簽定投資協議及撥款,預估需要3至4個月。若因其他因素導致延誤,則作業時程將順延完成。
資金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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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急需動用資金,可否在投資評估審議會結果出來前,先動用部分共同搭配投資的天使投資人的所投資金?建議不宜先行動用部分資金。由於所有投資人的資金全數到位後,將經過會計師驗資,確保符合投資審議會通過之投資條件。
投資媒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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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還沒有找到天使投資人,可否申請此方案?凡是符合本方案第4條投資對象規範的新創事業,若有辦理增資規劃但尚未找到適合的天使投資人或投資機構的資金,填妥本方案申請表暨聲明書、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,提供給本方案執行機構,執行機構會在拜訪公司後,協助安排專業輔導或投資媒合會等服務。本方案執行機構會在新創事業確定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後,再協助新創事業辦理本方案投資評估審議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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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想找天使投資人,可以協助媒合嗎?或可提供天使投資人或天使投資機構的名單嗎?本方案執行機構可依據新創事業的需求,提供專業諮詢輔導與投資媒合等協助,完全不會收取任何費用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,因此不方便提供天使投資人或天使投資機構的名單。凡是需要諮詢輔導協助的新創事業都可直接與本方案執行機構聯絡(02)2546-5336。
方案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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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我可以直接到天使投資方案的辦公室(創投公會)諮詢嗎?為節省您寶貴的往返時間,建議先以電話方式諮詢,請電(02)2546-5336。